分享之门直销平台交易规则

第一章 概述

参考专利《一种基于商品跟踪推荐链与分配奖励的直销方法及系统》,202310909019.7。

第一条【保证金】

平台不向卖家收取任何保证金。

第二条【资金账户】

平台设立一个资金监管账户,买家付款资金首先进入资金监管账户。

平台为每位卖家用户设立一个资金账户,初始余额为0,用户可随时充值、提现或进行平台消费。

平台为每位买家用户设立一个资金账户,初始余额为0,用户可随时充值、提现或进行平台消费。

第三条【商品发布】

卖家用户发布商品时可设置商品价格、销售佣金率、销售佣金分配系数等营销策略信息,这些信息将在商品详情页面中展示,对所有用户公开。

卖家用户单位商品实收金额=商品价格-商品价格*技术服务费率-商品价格*销售佣金率

技术服务费率详见《分享之门直销平台商家技术服务费管理规则》

第四条【分享、交易与结算】

买家用户既可以购买商品又可以通过社交平台相互分享(推荐)商品,平台跟踪商品分享链。

平台规定结算期限为十天,自买家用户确认收货或系统自动确认收货的次日零时起计算满240小时。

买家用户以卖家设定的商品价格购买商品,买家用户在结算期限内未提出售后申请,则进行结算:卖家实收金额及技术服务费分别进入卖家资金账户及平台所属公司账户,相应的销售佣金在该商品针对该买家用户的分享链上进行分配,分配金额分别进入分享链上各买家用户的资金账户(若有剩余则进入平台所属公司账户)。

结算后若再出现售后问题,由买家用户与卖家用户协商或按《分享之门直销平台争议处理规则》解决,若涉及退款,平台服务费与销售佣金不再退还。

规则解读:

设立资金监管账户,买家付款资金先进入资金监管账户,结算期限后才真正入账,可以避免交易欺诈等风险,因此平台不需收取保证金。

商品营销策略公开透明,平台消费与销售统一,人人都可参与。

第二章 商品分享及分享链跟踪规则

参考专利《一种商品推荐及推荐关系链跟踪的方法》,202010718685.9。

第五条【商品分享及分享链跟踪】

用户首次进入分享之门平台商品详情页面时,平台将记录该商品针对该用户的推荐人。若该用户是通过他人的分享链接进入,则该商品针对该用户的推荐人就是分享链接的所有者;否则,该商品针对该用户没有推荐人。特定商品针对特定用户的推荐人一旦记录就不可更改。特定商品针对特定用户,其推荐人的推荐人,直至最终没有推荐人为止,构成该商品针对该用户的推荐链。

用户在平台商品详情页面点击分享按钮,将自己对该商品的分享链接分享到其它社交平台进行商品分享。其他用户点击该分享链接,进入相应商品的详情页面,若为首次进入则记录该商品针对点击分享链接用户的推荐人为该分享链接的所有者。用户在其它社交平台复制转发他人的分享链接只是助力他人分享链接的信息传递,跟本人的分享链接无关。

用户只能分享其进入过商品详情页面的商品。

规则解读:

线上商品分享及分享链的跟踪也需尽量符合线下商品推荐的习惯。

用户首次进入平台商品详情页面代表着用户首次认识了解该商品,此时若是经人推荐则记录推荐人,一旦记录就不可更改,此后其他人再推荐该商品给该用户,由于用户已经认识了解了该商品,推荐无效。

用户只能分享其进入过商品详情页面的商品代表着用户必须自己先认识了解该商品才能推荐给别人。

第三章 销售佣金的分配规则

参考专利《一种基于商品跟踪推荐链与分配奖励的直销方法及系统》,202310909019.7。

第六条【销售佣金的分配】

销售佣金在商品最终买家用户的分享链上自下而上进行分配,分配步骤如下:

1)设定剩余待分配销售佣金等于当前销售佣金,设定剩余待分配分享链等于当前分享链

2)判断剩余待分配销售佣金是否大于0:若是,则进行下一步;若否,则步骤结束

3)判断剩余待分配分享链长度是否为0:若是,则将剩余待分配销售佣金分配给平台所属公司账户,步骤结束;若否,则进行下一步

4)设定本轮分配销售佣金金额为剩余待分配销售佣金与销售佣金分配系数的乘积

5)将本轮分配销售佣金金额分配给剩余待分配分享链上的最下面一位推荐人的资金账户

6)删除剩余待分配分享链上的最下面一位推荐人,更新剩余待分配分享链

7)从剩余待分配销售佣金中减去本轮分配销售佣金金额,更新剩余待分配销售佣金,返回步骤2

规则解读:

销售佣金在分享链上自下而上进行分配,符合分享链上离最终买家用户关系越近对交易达成的贡献越大的一般性原则,用户的分享收益只取决于其分享链下游达成的交易量,与用户处于分享链的层级位置无关,鼓励用户分享推荐。

销售佣金分配系数是每轮分配时本轮分配销售佣金金额占剩余待分配销售佣金的比例,取值范围为[0, 1],通常默认为0.5,取值越高,用户推荐的广度可能越低但推荐的精准度可能越高。

举例说明如下:

假设某商品价格为100元,技术服务费率为6%,销售佣金率为25%,销售佣金分配系数为0.5,则卖家单位商品实收金额为69元。用户之间通过相互分享就该商品建立了分享链为U1->U2->U3…U12->U13->U14。

1)若U1购买了一件商品,由于U1上面再无推荐人,则所有销售佣金25元将分配给平台所属公司账户

2)若U2购买了一件商品,则U1先分得12.5元,由于U1上面再无推荐人,则剩余12.5元将分配给平台所属公司账户

3)若U3购买了一件商品,则U2先分得12.5元,U1再分得6.25元,由于U1上面再无推荐人,则剩余6.25元将分配给平台所属公司账户

4)若U12购买了一件商品,则U11先分得12.5元,U10再分得6.25元,U9再分得3.13元,U8再分得1.56元,U7再分得0.78元,U6再分得0.39元,U5再分得0.2元,U4再分得0.1元,U3再分得0.05元,U2再分得0.02元,U1再分得0.01元,由于U1上面再无推荐人,则剩余0.01元将分配给平台所属公司账户

5)若U13购买了一件商品,则U12先分得12.5元,U11再分得6.25元,U10再分得3.13元,U9再分得1.56元,U8再分得0.78元,U7再分得0.39元,U6再分得0.2元,U5再分得0.1元,U4再分得0.05元,U3再分得0.02元,U2再分得0.01元,U1再分得0.01元,由于剩余待分配销售佣金为0,分配结束

6)若U14购买了一件商品,则U13先分得12.5元,U12再分得6.25元,U11再分得3.13元,U10再分得1.56元,U9再分得0.78元,U8再分得0.39元,U7再分得0.2元,U6再分得0.1元,U5再分得0.05元,U4再分得0.02元,U3再分得0.01元,U2再分得0.01元,由于剩余待分配销售佣金为0,分配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