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保障服务协议

提示条款

欢迎您与分享之门卖家服务提供者共同签署《消费者保障服务协议》(下称“本协议”)。

各条款前所列索引关键词仅为帮助您理解该条款表达的主旨,不影响或限制条款的含义或解释。为维护您自身权益,建议您仔细阅读各条款具体表述。

【审慎阅读】您在创建店铺流程中点击同意本协议之前,应当认真阅读本协议的全部内容,特别是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法律适用、争议解决等以粗体标注的条款。如您对协议有任何疑问,可向分享之门客服咨询,分享之门将向您解释条款内容。

【签约动作】当您在线点击签署本协议,即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本协议即于您和分享之门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如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何内容或无法准确理解条款含义及解释,请您立即停止创建店铺流程或停止店铺经营活动。

 【缔约方】本协议由您与分享之门卖家服务提供者深圳顺道儿科技有限公司(本协议中可单独或称“分享之门”)共同缔结。

一、 协议范围及效力

1.1【协议范围】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附件及所有分享之门已经发布或后续发布并依法通知您的分享之门相关规则、介绍、通知、说明、解读等文案(以下统称“规则”)。前述规则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协议效力】当您在线点击签署了本协议,即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本协议即于您和分享之门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何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条款的含义或分享之门对条款的解释,您应立即结束创建店铺流程或停止店铺经营活动。

本协议作为《分享之门卖家服务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本协议未约定之内容,以《分享之门卖家服务协议》约定为准;本协议与《分享之门卖家服务协议》不一致者,以本协议为准。

二、服务保障内容

2.1 【消费者保障服务】消费者保障服务包括基础消费者保障服务与特色交易约定服务两部分。

2.1.1【基础消费者保障服务】您通过分享之门发布商品/服务信息并向买家出售时,根据本协议约定及分享之门相关规则的规定,应履行如实描述、七天无理由退货、其他保障义务等基础消费者保障服务义务。其中:

(1)如实描述:您应在商品描述页面、店铺页面等所有分享之门提供的信息发布渠道中,依据分享之门相关规则对发布的商品/服务信息进行如实描述。

(2)七天无理由退货:您应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分享之门相关规则保障买家在商品完好前提下的无理由退货权益。

您同意根据页面提示或买家要求,准确提供并及时更新您的退货地址及退货收件人姓名、联系方式等退货信息,确保真实、及时、完整和准确。如因您提供的退货信息错误、不实、失效或不完整,而导致退货商品发生毁损或灭失风险的,则该风险及因此产生的直接或间接支出应由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协议及规则的规定予以承担。

(3)其他保障义务:您应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分享之门相关规则保障买家作为消费者的三包服务要求、售后服务要求、消保维权主张等其他权益。

2.1.2【特色交易约定服务】您在承诺履行基础消费者保障服务的基础上,除履行法律法规规定义务外,还可根据您的店铺经营情况自愿选择向买家提供特定交易约定服务,包括发货时间承诺服务、品质承诺、破损补寄承诺、退货承诺、免费换新、指定快递等。在您根据店铺经营情况自愿选择向买家提供特色交易约定服务时,您应严格依照您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向买家履行,分享之门将为您提供统一的特色交易约定服务后台选择工具,并在网站公示各类交易约定服务的相关规则。

2.2【违约赔付】您同意当分享之门受理买家提出的消费者保障服务相关维权、赔付申请或您违反分享之门相关规则时,您应积极配合处理,在分享之门要求的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以证明与买家交易的商品/服务不存在买家提出的问题、符合双方约定或您的相关违规不成立,并保证所提交的证据材料真实、合法。如因您未履行消费者保障服务承诺而导致买家权益受损,且在买家直接要求您处理未果的,或您违反本协议或分享之门相关规则应当向买家、分享之门等相关方进行违约赔付的情况下,分享之门可以大众一般认知水平根据相关证据材料、规则及流程判定您是否应履行赔付义务,并通过您依据本协议提供的保障方式对相关方进行违约赔付。

三、委托垫付

3.1【委托垫付范围】除法律有明文规定外,分享之门没有使用自有资金向买家或者任何第三方支付赔偿金、补偿金或其它任何款项的义务,您是向买家或者其他第三方承担交易退款、赔付、补偿义务的责任主体。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协议及分享之门网规则,您应对买家或其他第三方承担退款、赔付等责任,但为保障消费者及第三方权益或提升用户体验,您同意发生下述任一情形时,分享之门可以使用自有资金代您向买家进行垫付,同时分享之门有权就垫付金额向您进行追偿:

(1)您未自行向买家/第三方退还应当退还的款项,或未向买家/第三方支付额外的赔付金额的;

(2)分享之门基于促进交易、提升用户售后体验等目的作出的垫付安排(如极速退款等);

(3)若分享之门根据新闻媒体曝光、监管部门通报或您店铺明显异常经营情况合理判断,您的商品/服务存在严重违法违规的重大风险,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协议及规则您应对买家承担赔付责任的,基于风险事件的紧急或严重程度,为保障消费者权益分享之门需统一及时作出赔付安排的;

(4)其他分享之门代您垫付的情形。

3.2【委托垫付的追偿】上述委托垫付情形下,分享之门可向您追偿垫付金额,包括采用以下方式:

(1)要求您在分享之门通知的期限内向分享之门偿还与垫付金额数额相等的资金,以补偿分享之门所遭受的损失,并向买家赔付您实际需赔付金额中的剩余部分(如有);

(2)要求支付机构直接划扣您的支付账户余额或待结算资金中的款项,用以补偿分享之门所遭受的损失;

(3)分享之门可采取的其他追偿方式。

如分享之门的损失通过上述方式仍无法弥补,则分享之门可单方面终止向您提供分享之门卖家服务,而且继续要求您承担赔偿责任。

四、责任主体

【消保责任主体】您明确了解并同意您是消费者保障服务的责任主体,分享之门及其关联公司仅向您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及服务,除法律有明文规定外,分享之门及其关联公司不对您向买家提供的消费者保障服务内容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当发生买家主张无理由退货、商品与描述不符、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您违反特色交易约定服务承诺等情形时,您应积极与买家沟通协商并保证买家权益。对于买家因前述问题提出的退换货要求,您应积极处理。

五、委托支付

5.1【支付授权】本协议一旦生效,即表示您已充分理解并同意向支付机构作出授权,您授权支付机构根据分享之门发出的指令对您支付账户余额、待结算资金等进行相应操作,除您主动注销店铺/账户并终止在分享之门所有经营活动情况外,上述授权不可撤销。

5.2【指令类型】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分享之门可向支付机构发出如下类型的指令:

如分享之门根据您的委托代您向买家进行了垫付,或者因您的原因导致分享之门及其关联公司发生损失的,或发生风险事件分享之门必须采取紧急措施避免损失扩大的,支付机构可在您的支付账户有效期间(即可能超越本协议有效期)根据分享之门的指令从您支付账户余额或待结算资金中划扣/冻结同等金额的款项和/或关闭支付账户的全部或部分功能。

六、协议的变更

【协议变更】分享之门可根据法律法规变化、保护消费者权益及维护交易秩序需要不时修改本协议(下称“变更事项”),并依法以网站公示的方式进行公告。如您不同意相关变更,您有权于变更事项确定的生效日前联系分享之门反馈意见。如反馈意见得以采纳,分享之门将酌情调整变更事项。如您对已生效的变更事项仍不同意的,应当于变更事项确定的生效之日起停止店铺经营活动,变更事项对您不产生效力;如您在变更事项生效后仍继续进行任何店铺经营活动,包括维持所发布的商品信息、继续发布商品信息、使用消费者保障服务标识等,则视为您同意已生效的变更事项。

七、协议的终止

7.1【终止的情形】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本协议终止,本协议终止后,您将无法继续进行任何店铺经营活动:

(1)自然终止:如您在线签署的《分享之门平台服务协议》《分享之门卖家服务协议》因任何原因终止,则本协议将同时终止。

(2)通知解除:分享之门可提前十五(15)天以书面通知的方式终止本协议。

(3)分享之门单方解除权:如您违反本协议中的承诺与保证或分享之门的相关规则,分享之门可立即终止本协议,并按有关规则对您进行处理。

(4)本协议变更时,您明示并通知分享之门不愿接受新的消费者保障服务协议,则本协议自分享之门收到您通知之日起自动终止。

(5)本协议规定的其他协议终止条件发生或实现,导致本协议终止。

7.2【终止的影响】无论本协议因何原因终止,在协议终止前由您的行为所导致的任何赔偿和责任,须由您承担相应责任。即使本协议终止,分享之门及其关联公司仍可根据本协议的规定处理,包括使用您的支付账户余额及待结算资金等来处理因本协议有效期内发生的交易所导致的买家索赔、因违反本协议所导致的违约金赔付等。

八、法律适用、管辖及其他

8.1【法律适用】本协议之订立、生效、解释、修订、补充、终止、执行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8.2【管辖】您因消费者保障服务所产生及与消费者保障服务有关的争议,由分享之门与您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被告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3【可分性】本协议任一条款被视为废止、无效或不可执行,该条应视为可分的且并不影响本协议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及可执行性。

九、附件:授权书

授权书

致:深圳顺道儿科技有限公司

本分享之门卖家特以此函通知贵司,授权贵司按本人与深圳顺道儿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分享之门”)共同缔结的《分享之门卖家服务协议》及其附件的约定在协议有效期内依分享之门的指示直接对本人在贵机构处的支付账户余额及待结算资金进行款项止付和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