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分享之门店铺的店铺信息,店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店铺名、店标、店铺地址等。
第二条【禁用信息】
店铺信息不得包含以下内容:
(一)有损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公序良俗,或有损民族尊严的;
(二)含有封建文化糟粕、有消极政治影响,或违背少数民族习俗、带有歧视性的;
(三)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旗帜、徽记、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四)政治敏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家领导人姓名、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部队番号等;
(五)涉嫌侵犯他人权利的。包含但不限于:未经授权使用他人商标等知识产权、侵犯他人肖像权、姓名权或其他合法权利的;
(六)涉嫌虚假宣传、含有不真实内容的,如使用虚假销售数据信息(“月销XXX万”、“回头客XX万”)、无药品销售资质店铺命名“XX大药房”;
(七)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如:中国邮政、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网通和中国铁通等;
(八)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但地名具有其他含义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可继续使用;
(九)使用“旗舰”、“专卖”、“专营”及其同音字、异形字、形近字等词语;
(十)包含未经分享之门授权、许可使用的名称、标识或其他信息。如:
1. 含有“分享之门特许”、“分享之门授权”、“分享之门直营”等及近似含义的词语;
2. “分享之门”、“分享之门平台”等代表分享之门特殊含义的词语或标识;
(十一)其他法律法规或分享之门平台禁止使用的信息。
第三条【违规处理】
分享之门卖家的店铺信息未遵守上述要求或违反平台相关规则的(包括但不限于违反本规范、分享之门平台协议、《分享之门直销平台市场管理与违规处理规范》等其他平台规则)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的,分享之门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根据《分享之门直销平台市场管理与违规处理规范》及平台相关规则对其进行删除信息、下架商品、删除商品、监管账户、延长交易账期等处理。